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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的 责 任

听说要到新坝中心小学听郑杰的讲座,我有点迫不及待,因为自从读了他的作品《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后,我一直对这样一位另类校长崇拜不已。郑杰的另类是因为他有独特的思想,有独特的办学理念。听了他的介绍,我们知道他用3年的时间,将一所薄弱的学校改变成一所声誉高、生源足、经济好的学校,道理只有一个:只有将各种理论提升为自己的思想,转化为自己的行动的校长才能办好一所学校。他的成功在于他自身的努力。如何做一名好校长,如何做好一名好教师,他的见解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人既应该对人有责任,也应该对自然有责任。这种责任感的培养重要会落实到教育上,教师责任是社会及其群体对教师个人职业角色的期望,教师对种期望的认同与承担就是教师的责任感。教师承担起责任的首要前提是分清任务,认识到在规定的具体情景中应该承担的任务,学会在不同的情景中如何跟孩子发生相互作用,选择恰当的策略。     任何使孩子感到在幼儿园安然自在、不受拘束,而且觉得幼儿园充满创造的活力,是我们幼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帮助幼儿发展学习的一般动机,使每种学习活动切合孩子的实际,唤起对各种学习材料和生活问题相互联系的意识,以及创造有利于学习的情景,也是教师必须承担的责任;关注每个孩子的发展,努力开发每个孩子的潜能,同样也是教师的责任。诸如此类,无须多言。每一个真正具有责任感的教师,会用自己对教师和教育的理解,明确自己的责任,并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尽心、尽力、尽责。     要做到上述那些,教师就得有清新的教育意识。这样的教师,会有教育的理性和教育智慧的力量、师爱和师生协作与团结的力量、能正确评价以各中形式表现出来的孩子的精神风貌的卓越性,能在和孩子的利益和幸福协调一致并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幸福的情况下寻求自己的 利益和幸福;促使孩子发挥更高形式和更高层次的自我潜能,增加其团结、友爱、洞察力和理解。教师只有具有这种卓越的教学、教育才能,其肩负的教育责任与义务才能成为现实。     从某种意义上讲,作为一个教师,首先要教育自己,把自己造就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有高度职业责任感的人。试想,要是人们放心大胆地、不加思考地把受教育者的道德、心知及其灵魂信托给老师,而老师却并未意识到这一伟大重托,那将是这样的一种不幸呀。无论如何,在教育界“安身立命”的教师,必须以受教育者的一切为崇高旨趣。假如作为一教师,并不对手教育者感到有兴趣,他根本不适合做教师,那又何必自造樊笼糟蹋自己的生命呢。     教师不但注重自我造就,而且还需要废弃自己某些陈旧的观念(如教师说的孩子就得听,教师有正确的答案在手作为验证孩子的标准等)。因为老师的这些观念有时完全出于懒惰而形成的,只不过是一种偏见的看法而已,并非是一条具有普遍价值的真理。教师没有自己真正的思想,就没有自己的真理;而没有属于自己的真理,也就会没有在真理范围内的精神自由。     我想:真正的教师责任是一种完全自愿的行动,是对孩子需要所表达的反应。教师的责任感意味着他有能力并准备对孩子需要的行动,尤其是关注孩子的精神需要。但是稍有不小心的话,教师也可能不责任变成控制孩子,所以需要我们尊重孩子,以此来弥补责任可能变“质”的不足。教师要更多的关注孩子,更多意味着不同的选择,意味着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在每个事情上取的成功——并且是非常的成功。我们要明白:“一个发育很好的头脑、一种学习的热情、以及把知识融合到工作中的能力,是通向未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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