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近一段时间,国内一些地区手足口病、甲肝、麻疹等急性传染病疫情呈多发态势,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卫生厅都专门发文就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并建立学校、班级防控工作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我局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教育科。请各校(园)将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16日前报我局教育科,电话:88323315,传真:88330016

二、各校(园)要加强对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宣传板、卫生健康报、校园网、宣传单和校园广播等多种途径,向师生宣传有关传染病预防的知识,让广大师生知晓春季传染病的防治知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维护学校的稳定。要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饭前便后要勤洗手,不吃不洁饮食和生冷食品,经常开窗通风,尽量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等。

三、各校(园)要切实加强晨检工作,做到工作落实到位。学校每天的检查情况要认真、按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小学及幼儿园从即日起到暑假开始实行零报告制度。要继续坚持教室每天通风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对学校的教室每天放学后进行消毒。

四、结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搞好环境卫生。各校(园)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清扫,切实控制春季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五、各校(园)要强化传染病报告制度,畅通报告渠道。一经发现有疑似情况,要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得出现瞒报、漏报,否则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各校(园)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